秦城监狱关押过的两位即墨人

文 / 李知生

2/13/2020 9:32:30 AM

秦城监狱位于北京市区北部,燕山东麓,西面群山重叠,北、东、南面则是一望平川。秦城监狱是中国当代最著名的监狱之一,曾关押过众多高级别囚犯,有“中国第一监狱”之称。
秦城监狱前身是北平第二模范监狱(功德林监狱),位于德胜门外功德林庙街1号,专门关押重要犯人。1955年根据公安部长罗瑞卿的指示重新选址修建,新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附近秦城村,因此将这座监狱习惯称呼为“秦城监狱”,1960年建成开始关押犯人。“南桥北秦”,指的就是上海的提篮桥监狱和北京的秦城监狱,两座监狱都是以囚禁高官与名人而著称于世。
秦城监狱一开始就由国家公安部直属管辖,先后关押过晚清乃至老民国北洋时期至国民党的一些首要人物和战犯、各类大案要案的案犯、美蒋特务等,再有四九年之后历次运动中落马的中高级领导人物。
秦城监狱曾经先后关押过两位即墨人:一位是韩庆恂(1913-2001),即墨区金口镇枣行村人,其堂兄韩庆堂是当年的武术状元,杭州国术馆著名武术教练。他跟随堂兄在杭州学武时,被国民党军统总部选拔进入军统核心内勤,逐步升迁至军统上校衔高级特务(军统最高军衔为少将),先后在军统闯荡十六年,是军统局长戴笠手下的得力干将之一。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发生后,韩庆恂曾奉戴笠指派为小组长,带领30名内勤特务看押过张学良两年。1939年元月,韩庆恂等三人跟随戴笠,到香港两次刺杀跟随汪精卫投靠日本的铁杆汉奸、时为香港《南华日报》主编的林柏生(两次刺杀均未遂,林先后担任汪伪宣传部长、伪安徽省长兼保安司令等职,是汪精卫的心腹和汪伪政权主要成员之一,1947年10月8日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在南京处决)。 1949年国民党败退大陆时,韩庆恂看到国民党大势已去,拒绝跟随去台湾,于1949年秋天回到家乡,当时的即东县枣行村,随即到即东县公安部门进行国民党军政人员登记,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的军统历史。1950年春,被公安部派员逮捕,自此数十年与家人断绝了联系。直至1975年第七批(最后一批)特赦国民党军政人员时,公安部门才告知家人,韩庆恂在北京秦城监狱服刑。韩庆恂被特赦后继续留在北京,由公安部内部控制,直至1984年才通知即墨有关部门,将其领回即墨原籍。韩庆恂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时,已经是70多岁。他体格高大硬朗,经常干些力所能及的农活。当时这些特赦人员享有一份生活补贴,使他们安度晚年。即墨县政协聘请韩庆恂为五、六、七、八届政协委员,为政协文史委撰写了不少他所经历的国民党军统内幕史料。2001年,韩庆恂在家乡去世。
即墨另一位曾经多年关押在秦城监狱服过刑的是于民一,又名于秉南,1914年生,即墨区鳌山卫街道新河庄人。1930年代初期,于民一在即墨县立中学师范速成班毕业后,在即墨城里的后庵街小学担任教员,国民党中统在即墨小学教师中发展地方组织时,于民一被发展为中统外围组织“三民主义革命青年社”成员。七七事变后,于民一和即墨的教师青年学生一起,加入到国共合作共赴国难的抗日游击队中来。于民一和即墨城东关的江涛、鳌山卫的张仙洲、冯廉生等人最先参加由国民党青岛沧口铁路支部干事孙殿斌拉起的第二纵队,任中队指导员。1938年秋天,孙殿斌在即墨东部的三个支队被韩炳宸兼并后,韩炳宸又带领所部投靠了驻即墨城的日伪军。于民一耻于当汉奸,愤而脱离该部西去刘家庄,投奔与中共失去联系的李兆歧鲁东行辕特务团,担任连指导员。据李兆歧介绍,他与已恢复党组织关系前来策划特务团起义的崂山王家泊子人王云九认识(王云九在其回忆录中有记述,原件现存城阳区档案馆)。
1938年冬,当特务团起义北去黄县根据地后,于民一在八路军65团担任连指导员职务。1939年3月,65团在审干时,团政委王云九将于民一等七八名有国民党员和国民党嫌疑的人送胶东军校去学习。于民一由于在军校期间学习积极,表现很好,在7月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由此于民一成为鳌山卫最早参加中共的共产党员。军校学习后,于民一被安排在胶东大众报社担任校对和编辑工作。抗战后期于民一被调离胶东,去沂蒙山区山东分局《大众日报》社工作,担任报社总务科科长。1945年春,于民一奉命到山东分局党校学习(整风审干),恰逢原65团政委王云九也来分局参加整风学习,在王云九的证明和引导下,于民一交代了自己参加国民党中统外围组织的问题。1945年秋,山东八路军主力奉命进入东北,于民一跟随山东分局机关和八路军一一五师总部,由龙口渡海去东北民主联军总部担任宣传工作,先后担任《安东日报》社印刷厂厂长、《辽东日报》社新闻学校秘书主任、《东北日报》社业务科科长、东北人民政府财政部教育科科长和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理论教育处处长等职务,行政12级。1955年冬肃反时,他的历史问题被再次提起,1957年6月,吉林省委五人小组将于民一定性为“历史特务”,开除党籍后调出省委机关降职使用。同年7月反右开始,《人民日报》社论《在肃反问题上驳斥右派》公开点名批判于民一,使得于民一的历史问题进一步激化。11月,经五人小组重新决定:“将于民一清除出党,送劳动教养”。由于于民一不服处分,多次上告,于1960年被判刑七年。“文革”开始后,于民一即将出狱,有一起关押的犯人举报他认识刘少奇、彭真等人。有关部门秘密将于民一转到北京,准备让其揭发刘、彭等人的问题。结果,于民一揭发了许多有关江青的问题。时任公安部长谢富治发现后,将有关揭发江青的材料销毁,把于民一长期关押于秦城监狱。
打倒“四人帮”以后,吉林省公安厅在审案时发现了于民一案的问题,向党中央打了报告:认为于民一在“文革”期间也是受迫害的,于是中央“三办”指示对此案进行复查。经反复审查后,认为当年五人小组的决定是错误的,应立即解除对此人的关押,恢复组织关系,对长期关押造成的精神分裂症,应送精神病院治疗。
1987年8月28日,吉林省委宣传部对于民一的历史问题彻底平反,平反书中最后说:“经复查,于民一同志的历史是清楚的,肃反中将其定为历史特务,实属错案。经省纪委批准,撤销原省委五人小组所作的结论,彻底为于民一同志平反恢复名誉,恢复党籍,党龄连续计算,恢复原行政十二级工资级别。”出狱后,于民一由于长年关押已经失去工作能力,有关部门为其办理了离休手续,1990年代在长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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