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学周
2019-11-23
2017年7月4日,雾气很大,潮湿闷热,心情随着天气,烦躁郁闷,哪里都不是清凉的地方,只好待在办公室打开看了一多半的《乡下人的悲歌》继续阅读。不知是这本书的魔力还是其内容契合自己心底的某些东西,慢慢地,心静下来了,也不再烦闷,到晚上一口气将书读完。翻看手机,看到暑期到中国体验文化学习汉语的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学生们,正在姑苏护城河的大运河游艇上吃着花生酱、果酱三明治和薯片伴着琵琶的清音高唱美国国歌:“Land of the free and home of the bravel”,原来这一天恰好是美国独立日!
《乡下人的悲歌》(Hillbilly Elegy)一书的作者J.D.万斯,五年前就曾在俄亥俄州立大学就学,他凭着这本书一夜之间让许多人知道了他的肯塔基乡下老家杰克逊、俄亥俄州小镇米德尔敦,他的母校俄亥俄州立大学,当然对他的经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所名校——耶鲁大学,因为这所名校对一个乡下人意味着命运的改变。
善良往往抽象,罪恶却具体而清晰,对于万斯和普天下的“乡下人”来说,贫穷就如原罪。出身贫穷使他们信息闭塞、思维僵化、缺乏正确判断,机遇无法识别,社会资源无从利用,贫穷无声无息地生长成一个个泥潭,吞噬着不幸陷入者的未来。如无人伸手施援,靠自身挣扎只会愈陷愈深。长久的贫穷让乡下人成为“一群流着口水的蠢货!”
万斯的祖辈是苏格兰-爱尔兰后裔(Scots-Irish descent)中那些没有大学文凭的数百万白人工人阶级中的一员。与美国社会的主流人群——东北部信仰新教的盎格鲁-撒克逊裔白人(WASP)——不同,贫穷是苏格兰-爱尔兰后裔的家庭“传统”,他们的祖先早年在南方当奴工,也曾当过佃农和煤矿工人,到了万斯外祖父这一代当上了工厂工人。具体来说,在20世纪50年代北迁工业城市的移民潮中,万斯的外祖父母从肯塔基州的小镇杰克逊迁到了俄亥俄州的米德尔敦。外祖父在俄亥俄州的钢铁公司阿姆科谋到工作,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改善,“美好生活”似乎不再遥远。但随着加工制造业的外迁,昔日辉煌的工业城市迅速衰落(它们因锈迹斑斑的闲置机器被形象地命名为“锈带”)更让其外祖父难堪的是自己工作的工厂竟然被自己痛恨的日本企业兼并,白人工人及其子女再度返贫,依然摆脱不掉“乡下人”(hillbilly)、“乡巴佬”(redneck)甚至是“白色垃圾”(whitetrash)的身份标签。
如果说物质贫穷还有希望得到弥补,那么贫穷在心理与精神上产生的后果则难以根除,贫穷的后果在“乡下人”后代的身上更为明显地暴露了出来。贫穷带来的绝望、焦虑、屈辱与非理性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万斯便是在极不稳定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的外祖父酗酒,而且一度与外祖母关系严重紧张,充满了暴力倾向。他的母亲因早孕辍学,频繁地更换男人,因滥用药物导致精神崩溃,曾试图在高速公路上与12岁的万斯同归于尽,也曾为了通过体检向儿子求取干净的尿液,而此时小小的万斯也已经尝试过几次吸食大麻。家暴、酗酒、吸毒、沟通困难和缺乏安全感构成了“诱惑”万斯堕落的成长环境。
万斯的个案背后是白人工人阶级的普遍命运,半数以上的工人阶级拥有至少一次ACE(童年创伤),40%有过多次ACE。万斯以“局内人”的身份,层层解剖这种“残酷青春”带来的心理状态,进而指出了一个骇人的事实:贫穷带来的最为致命的后果是对自身的放弃,是对生命的否定,是对向上意志的摧毁。很多底层白人不断地给自我设限,认定自己是无能且无望的,捆缚双手全赖救济金度日,生命的精气神早已消散殆尽。
他们面对的是物质、情感与信仰的全方位贫穷。万斯认为是“乡下人”自身出现了问题,应该从“我们这样的人”身上去找原因。如果不消除贫穷在文化心理上的沉疴重负,那么,贫穷的命运只会在一代代人身上复制。换言之,一种以贫穷为主要特征的生活方式与生命形式被不断生产出来。这些生命如同“异类”,永世处于乡野与底层。这正是“悲”之所在。这样的悲剧不限于一个地区,一个族群,它属于普天下,这样的绝望笼罩在普天下“乡下人”身上,这才是本书引起广泛共鸣的核心因素。
万斯的外祖母与母亲始终坚信,对于万斯这代人来说,要实现向上流动就必须接受高等教育。这样的想法与今天国人千军万马拥堵在高考这座独木桥上何其相似啊!但在万斯生活的城市米德尔敦,20%的高中生在毕业前就已辍学,像他一样考上常青藤名校的学生可谓“绝无仅有”。在今天中国的城市里面,这个比例远远超过万斯所在的米德尔敦,由此带来的中考焦虑到处蔓延,已经无缝覆盖了所有初中生的家长,据说,初中生已经没有自己的周末和家假日,从成绩最好的学生到差生无一例外全部奔波在各类辅导班的路上,一个中等收入家庭一半的进项几乎都用在了课外辅导。至于中国真正的“乡下人”因为没有这样的本钱,他们的子女的命运只好听天由命,甚至没有任何挣扎的可能。小时候,万斯觉得成绩好是一种女性特质,而打架、力量、勇气则是男子汉的标志,工人阶级子弟通过叛逆与反抗彰显“男子汉气概”,却也同时使自己丧失了成为中产阶级的机会。而居住环境加剧了他们的弱势。地租高低决定了居住环境的优劣,持续塑造着城市的面貌。米德尔敦拥有三块迥异的地理区域:其一,高中附近的区域,这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其二,工厂阿姆科的周遭,这是穷人住的地方;其三,万斯一家所在的区域,这里聚集了很多单亲家庭,到处是废弃的仓库和工厂,是“特别穷”的人才会选择的居住地。而且,政府主导的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促成了穷人与穷人更为集中的聚居。这使得他们在社会交往中可能获得的物质资本、文化资本与社会资本更为“稀薄”,而且绝望和无助的精神氛围更易被放大。他逐渐意识到,良好的居住环境与优质的教育资源不仅有助于个人素质的提升,更带来了由精英组成的人脉资源与社会支持。社会精英有条件也更有能力挖掘、培育与利用社会资产,通过搭建广阔的人脉网络,来获取占有绝对优势的成功机遇。而对于底层白人来说,机会不均等与起跑线设置的差异已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其实这样的现象岂止在美国?万斯,你绝不是一个人在忍受。
所幸的是万斯的外祖母是一位非常有洞察力的女性。她觉察到大环境对人的影响,为了避免上代困境不在外孙身上重演,在万斯经历母亲意图带着自己去死之后,她让外孙搬来一起住。她竭尽所能为作者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家庭环境,正是这段时间,万斯的生活安定,学习进步,最终考入了心仪的大学。同时让他开始反思,认识许多社会问题,也意识到自己的心理问题。鼓励他去做自己想做的,不要效仿他人。若不是她,或许就没有万斯以后的成功。后来他的经历,也证明了外祖母的正确性。万斯终于读了大学,最终从耶鲁法学院毕业,在事业上取得了成功,他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万斯在书中写到:“我想让人们理解我和我家庭的美国梦。我想让人们体会向上层流动的真实感受。此外,我还想让人们认识到我自己不久前才意识到的一个问题:对于我们这些实现了美国梦的幸运儿来说,那些我们经历过的恶魔一直就在身后不远处穷追不舍。”自身努力是不够的,他觉得自己的成功得益于贵人相助:“就算我有什么天分,如果不是得到了许多慈爱的人的拯救,这些天分也会白白浪费了。”
四年海军陆战队的经历,使万斯获得真正转折,严酷的操练,加上铁一样的纪律拯救了这小子,几个月他就减掉了45磅,从此注重饮食里面问糖,盐,油脂的含量。“在短短几个月里,海军陆战队已经改变了我看待世界的眼光。”让万斯感到欣慰的是,他在阿嬷晚年失去生活能力的时候,用自己的津贴给她交了医疗保险,“为阿嬷付医疗保险让我在人生当中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保护者,而不是被保护者。”这样的感觉让他自己觉得已经是一个男人了,他体会到“虽然阿嬷一直在教导我要有责任感,要好好努力,还要有所成就,而且不要给自己寻找借口。但是任何鼓舞士气的讲话或是动员都不能为我战士从寻求庇护到不糊他人之间的转变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这得靠我自己去学到,而且一旦我学到了,我就再也不会回头了。”阿嬷去世后,万斯悲痛当中差点车毁人亡,他体验了一次灵魂出窍,他相信是阿嬷在冥冥中又一次保护了他。
万斯后来被派往伊拉克,有一天他给了一个伊拉克小孩一块价值两美分的橡皮,小孩“立刻在脸上洋溢起了喜悦”。这一幕触动了万斯,他说:“我不相信顿悟。我也不相信转变性的时刻,因为转变所需要的不仅是一个时刻。”“但遇到那个小男孩的那一刻,对于我来说是非常接近一个转变性的时刻。”他曾经恨过很多人和事,“那些怨恨并没有在那一瞬间消逝不见,但是当我站在那里,看着眼前生在饱受战乱之苦的国家的孩子们,看着没有自来水的学校,看着那个兴高采烈的小男孩,我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幸运:出生在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每项现代化的便利都伸手可及,有两位慈爱的乡下人(阿嬷、阿公)的抚养,家庭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有那么多的家人无条件地爱着我。在那一刻,我下定决心要成为那种当别人送他一块橡皮时都会笑的人。虽然我现在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但如果没有在伊拉克的那天,我都不会尝试。”万斯通过一个细节和一段经历重新认识了美国作为一个国家的伟大,美国公民再穷再糟,还有道德底线和美德,有教堂,有圣经,有回旋空间,有法律,有选举,有选民诉求,甚至可以批评“自己人”,可以指责政策,批评政府、挖苦总统。不仅如此,当兵,还使他得到美国政府对军人的大学资助,这才是改变命运的关键。都说苦难是人生最伟大的老师,但苦难本身却没有价值。如若不然,苦难中的人,为何逆袭的却很少?
一个人的成功,其决定性因素并不是唯一的,最重要的,还是顿悟:在某一时刻,忽然就明白了——命运需要自己去改变。万斯思考人们贫穷的根源、对待贫穷的看法、解决贫穷的方案以及贫穷对亲情造成的伤害。而这种贫穷不是简单指向金钱,更多的是情感上的诉求。在书中他写道:“我们无度地消费,最后不得不住进救济院。我们购买大屏幕电视和iPad,我们的孩子穿着高档衣服。但这一切都是靠着高利息的信用卡和发薪日还款。”难道万斯说的不正悄悄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吗?
这本书让我想起今年大火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或许可以和这本书对读,剧中人物祁同伟的结局,不也是一种“Hillbilly Elegy”吗?难道寒门再难出贵子真是全球的普遍现象吗?上层社会的人脉、财富、精英意识、教育资源等等,可以父传子,子传孙。而下层社会想要逆袭,难上加难!这难道就是社会现实!乡下人的悲歌难道真是全世界的绝望与焦虑吗?
毫无疑问,《乡下人的悲歌》是一本好书,可能是今年最能震撼我的一本书了。白描写法还原了生活的面目,娓娓道来,意味深长。值得一提的是,我曾在作者母校俄亥俄州立大学待过十个月的时间,书里写到的很多场景仿佛能够真切感觉到,有意思的的是,2012年我在青岛曾采访过他挖苦的那位喜欢照相的校长戈登·吉,这或许让我对作者或者这本书产生别样的亲切感。